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8月26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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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泡打粉添过量 黑心商家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08-26 17:26:01  

邱学忠

       包子几乎是每天都能吃到的食品,却有人见利忘义,在包子中过量添加泡打粉。812,遂平县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潘某及其丈夫在遂平县文城乡马庄村经营了一家“天津鸡汁汤包”店,在经营期间,潘某在生产制作包子时过量添加泡打粉,并对外销售。今年57日,遂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潘某经营的“天津鸡汁汤包”店内进行监督抽检时,对该店所制售的包子进行了采样。经洛阳市黎明化工研究院化工新材料检测中心检测,包子皮样品中铝的残留量严重超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铝的残留量标准限量。

       法院审理后认为,潘某违反了国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制作食品过程中,过量添加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并将制作的食品予以销售,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根据潘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判决潘某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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