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出言禁 就须严禁
□康国富
最近两日,我市遭遇大面积雾霾天气,气象部门一度发布了橙色预警。然而,在这样的特殊天气下,仍然有一些市民无视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这几天,抬头看看雾霾笼罩着的天空,笔者深深地感受到了禁放的重要。然而,要想靠一纸公告就废了中国人数千年来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开业奠基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实有难处。临近春节,对于禁放,笔者替执法者担心。千年习俗,一朝废止,很多人从心理上难以接受,肯定会有人想试探警方的力度。3人被查处,给准备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人敲响了警钟。
说到“禁”,笔者忍不住要吐槽一下,市解放大道路口灯杆上高高挂着“三轮车禁入”的牌子,然而各种三轮车如过江之鲫般浩浩荡荡行驶在解放大道上,将禁令牌扇得啪啪作响。倘若不禁,不如不立,这样让法律变得多尴尬啊?说实话,“禁放令”并非只是公安部门的事,社会各部门、各方面都应通力合作。更重要的是,要建立一支监管有效的社会监管队伍,与执法部门及时联动。社区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阵地”,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难处在于“取证难”。一旦发现有人违反禁令,监管人员可以利用高科技手段,承担起取证责任。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出台奖励机制,号召全民参与禁放,举报一起,奖励一起。执法部门也应不厌其烦,积极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出言禁,必严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