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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5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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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欺骗消费者要赔偿

发布时间:2016-03-15 08:27:36  

猪肉炖不熟煮不烂

商家欺骗消费者要赔偿

消协:消费者要保存好证据

 

□晚报记者   张丽丽     

 

本报讯   民以食为天,一日三餐,一餐也不能少。买回的猪肉炖不熟煮不烂,让市民先生懊恼不已。无奈,他向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调解。因商家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先生最终获赔25元。

先生是一名退休干部,退休后在家时间比较充裕,经常上街买菜,时间长了成为市雪松大道一家市场一个卖肉摊位的老主顾。20151123先生像往常一样来到这家摊位买了41元钱的猪肉。回到家,先生就把猪肉炖上了。先生说:“我炖了半个小时,觉得差不多了,一尝还不熟。”

先生说:“又炖半个小时,肉还没熟,硬硬的,颜色还不对,我就觉得这肉有问题。”

于是,先生拎着猪肉去找卖肉的。卖肉的尝了一块肉说:“很烂啊!你这么大年纪不要胡说了。”先生很生气,坚决要退。卖肉的摊主说,现在正是生意好的时候,再给你一块肉,你回家吧!先生不要。摊主硬塞给先生一块肉,把他推走了。

回家后,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当天下午,他又去找卖肉的摊主。先生找到摊主时,摊主正在打牌。刚开始摊主对先生置之不理,后来又说先生胡搅蛮缠。

没办法,先生只好将此情况向市消费者协会反映。市消协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迅速到市场调解。最终,卖肉的摊主退给先生25元钱。

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物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两点:一、在消费时一定要保存好证据。二、最好去信誉好的大超市或连锁品牌专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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