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轰“老炮儿”吸烟 小题大做?
□ 叶祝颐
近日,电影《老炮儿》热映,北京市控烟协会向电影《老炮儿》剧组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公开信,抗议电影《老炮儿》滥用吸烟镜头。据协会统计,全片138分钟,点烟、吸烟、递烟,在28个场景的102个镜头中出现。
北京市控烟协会认为,《老炮儿》中“过多的吸烟镜头客观上有误导吸烟之嫌,容易对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这一说法得到一部分人的支持,但也有人认为是小题大做:一部电影,能够“培养”多少新烟民?
国家广电总局曾专门发出通知,要求电影和电视剧中不得在国家明令禁止吸烟及标志禁止吸烟的场所出现吸烟的镜头,确因剧情需要出现的吸烟镜头,应尽可能缩减吸烟镜头的时长和频率。而《老炮儿》一片中,涉烟镜头之多,显然有悖于这一规定。
数据显示,我国现有13至18岁的青少年1.3亿,其中吸烟者约有1500万人,尝试吸烟者不下4000万人。减少青少年烟民,是一件十分重要、紧迫的事。
按照广电总局的要求,电影中吸烟镜头时长过长或频率过高,影片不能纳入总局举办的各种电影评优活动。这对于影视片“控烟”是一种督促,但相信并不是所有的影视作品在拍摄之初就想着获奖。至于是否为了控烟而舍弃部分视觉效果,一方面要依靠影视制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则有赖于影片审查。
让青少年远离香烟,需要日常生活中不吸烟的成年人对他们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在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控烟条例等,也应得到落实。电影中的吸烟镜头过多,也许“培养”不了多少新烟民,但对青少年肯定有负面影响,应该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