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洪洋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义务教育应该是每个公民自然获得的一种基本的、均等的权利,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由于长期以来与户籍制度挂钩,它实际上衍变成为一种地域性权利,不同地区义务教育领域画地为牢、壁垒森严,别说城乡之间,即使一城之内不同区域自由流动也是一种奢侈。在无数农民进城务工后,由于孩子无法在城市入学,催生了一个庞大的新群体——“留守儿童”。缺乏关爱、孤独成长不仅是孩子之痛,也是社会之痛。
面对社会形态的急剧变化,公共政策也作过回应。早在2003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等部门就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流入地政府负责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与十多年前相比,进步不言而喻,成绩有目共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镇接受义务教育已不再是天方夜谭。下一步目标定在“进一步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容量,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全纳入’”,则是异地义务教育又一次扩面提质。
目前,全民医保都基本实现,医保异地结算也将试点推开,异地义务教育也需一双全力推动的大手再推一把,为其挂上“高速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