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5年03月03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给行政行为套上法律笼头

发布时间:2015-03-03 08:14:59  

 yangf150310.jpg

     奚旭初

 

广东省政府228对外发布《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按该规定,政府重大决策要让法律顾问提前介入,使政府各项活动全程置于法律的规范之下。(31《广州日报》)

广东此举,为依法行政所必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当然要“治”百姓,“治”社会,但更要“治”政府,“治”官员。各级政府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阶段,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的洽谈阶段,诉讼、仲裁案件的诉前协调调节及立案阶段,红头文件的制定阶段等,都应有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使之全程置于法律规范之下,正是依法治国的体现。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