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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15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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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可入选“文明交通优秀驾驶人”

发布时间:2014-07-15 16:14:25  

□晚报记者   刘金霞   通讯员   冀本华

3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无行车安全责任事故,你将有可能被评选为“文明交通优秀驾驶人”。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2014年至2016年,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通过在全市组织开展‘五个创建’、‘两个评选’、‘两个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全市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

开展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活动

据悉,“五个创建”活动包括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文明交通示范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社区、文明交通示范行政村和文明交通示范学校。

“其中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文明交通示范运输企业创建是一个亮点。”这位负责人说,“国家行政机关、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等都可参与此次创建活动。”

       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创建标准为设立由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办事机构,配有专(兼)职交通安全义务宣传员,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3年内本单位所属人员未发生主要以上责任交通死亡事故,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未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等。

创建期间,交警部门定期将各机关、单位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抄报同级文明办。各级文明办把交通违法记录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评和管理内容。

6部门将联合开展“两个评选”活动

2014年,6部门将联合开展“两个评选”活动,即“文明交通优秀驾驶人”、“文明交通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

“文明交通优秀驾驶人”评选范围为客、货运输企业公交、出租车驾驶人。评选标准为爱岗敬业、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3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无行车安全责任事故,无治安拘留和刑事处罚记录。

在工作中有见义勇为、协助侦破重大刑事案件等先进事迹,受到政府、有关部门表彰或者获得过荣誉称号的,可以优先推荐。

“文明交通优秀志愿者”推荐范围为在文明办、共青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社区和各级志愿者服务联合会注册登记的“文明交通志愿者”。

鼓励群众举报“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此外,6部门还将联合开展普及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普及驾驶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基地建设“两个普及”活动。

各县区要普及驾驶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主题教育基地建设。其中要求主题教育基地参照公安部“十有”标准进行建设。1015日前,市区至少建成一处符合标准的驾驶人主题教育基地,一处中小学生主题教育基地。

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鼓励群众通过电话、短信、互联网和新媒体等方式举报营运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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