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7年05月23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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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民政局落实“两保户”电费补助31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7-05-23 07:19:09  

本报讯 (通讯员 冯光辉)日前,平舆县民政局积极落实城乡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五保户家庭优惠用电补助政策。

该县民政局落实2016年度“两保户”家庭优惠用电政策,实行以户为补助对象,按每户每月免费用电10千瓦时费用为5.6元标准进行补助。电费统一“先征后返”,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部门分别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县支行和平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直接存入个人持有的城乡低保和农村分散五保户账户上,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据统计,2016年度该县民政局共发放“两保户”用电优惠补助资金31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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