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一帆)今年以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动创业促就业。
今年,该局完善政府支持促进创业的政务环境,对初创企业按规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大众创业活力,扶持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城乡各类群体自主创业,扶持外来人员来驻创业,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鼓励小微企业“二次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为经济发展打造新引擎。
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对进入市、县区级各类孵化园区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未就业家属、返乡创业农民工、刑满释放人员等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独自创办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有固定场所、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吸纳就业3人以上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的创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