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第三届驻马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撤销张大伟
政协第三届驻马店市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6年2月18日政协第三届驻马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驻驿检侦监批捕〔2015〕327号)文,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经政协第三届驻马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协商决定:撤销张大伟政协第三届驻马店市委员会委员资格。
政协第三届驻马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撤销张大伟
政协第三届驻马店市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6年2月18日政协第三届驻马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驻驿检侦监批捕〔2015〕327号)文,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经政协第三届驻马店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协商决定:撤销张大伟政协第三届驻马店市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