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10月13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食药监局约谈市区食品市场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5-10-13 09:02:36  

       本报讯 (记者 代廷伟)为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区70多家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今年10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重要条款向参加约谈的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重点讲解了企业如何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如何确保管理到位等,切实保障所售食品质量安全。针对目前食品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该局要求企业要树立食品安全危机意识。同时,商场超市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围绕食品安全共同的主题和目标,站在共同负责的角度、群众利益的高度、促进发展的深度相互配合、多方联动,为市区食品市场的安全、繁荣和稳定作出贡献。

       据了解,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条款,今后凡是拒绝、阻挠食品安全抽样工作的,将处3万元以下罚款;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将处10万元以上罚款。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