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动改革发展 着力推进依法治市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记者 付建强
4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喜廷,向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并提出了2015年的工作任务。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务实作为,全面推动人大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克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障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协调性、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平稳发展。加强财政审查监督方面,常委会提出了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规范全口径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等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开展“天中环保世纪行”活动,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天中”为主题,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宜居环境。听取、审议和批准了《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体规划(2013~2030)》。依法批准了市政府关于香樟为市树、紫薇为市花的议案。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监督方面,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族宗教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10个单位的工作评议,通过评议,强化了政府部门为民服务和依法行政意识,规范用权行为,不让权力任性。
——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开展了气象法、城乡规划法和旅游法执法检查,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切实推进公正司法方面,推动监所管理警力和经费不足等问题的解决,促进全市监所管理工作规范化,并着力破解案件执行难题,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对市“一府两院”和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12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并按要求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文件8件,维护法制统一。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3人次。根据代表出缺情况,依法补选了61名市人大代表,对其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民生问题解决。着力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督方面,提出了编制饮用水源地保护中长期规划、治理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遏制石材加工企业污染势头、加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隐患等审议意见。着力推动群众普遍关切问题解决方面,提出要主动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规划引领和政策推动,构建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就医难和入学难等问题的关切,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北部新区医疗机构建设专项工作报告,跟踪监督中心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建设落实情况。组织代表对市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进行了视察。开展了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解决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教育、就业、康复等问题,让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对广电文化场馆设施使用、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实施、城市物业管理、防震减灾等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台胞投资权益保护、结核病防治、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的调研,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重视发挥信访的窗口作用,研究制定了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对人大信访工作中的接访、转办、督办、反馈提出明确要求,依法推动解决信访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024件次,督办重要信访案件51件,有效化解矛盾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健全代表工作制度机制方面,畅通代表联络渠道,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活动,虚心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支持代表充分反映群众和基层的意见。坚持常委会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规定每月的9日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面对面听取代表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解决。如代表反映市老城区电力线路老化、变压器容量小、电网改造不到位、供电质量差等问题,常委会领导多次召开协调会,督促电力等相关部门想方设法解决这一难题,得到了群众的赞誉。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方面,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建议156件,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48件,全部交“一府两院”办理。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方面,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抓好“代表之家”试点建设工作。全市建立代表活动小组59个,积极开展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
——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常委会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大力推进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和机关建设,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方面,共征求和查摆出120多条意见和建议,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卓有成效地完成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任务。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推动改革发展,着力推进依法治市
——围绕依法履行人大职能,着力推动改革发展。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工作监督方面,听取和审议驻马店市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加快经济发展,努力缩小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认真实施新修改的预算法,探索建立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体系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听取和审议驻马店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驻马店市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改进预算编制工作,逐步把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落到实处。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适时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对重点民生工作监督方面。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北部新区医疗机构建设专项工作报告,对我市高中教育、法律援助、物业管理、清真食品管理等进行专题调研,继续跟踪督办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推动民生问题解决。对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进行调研,促进我市不动产登记依法实施。围绕美丽驻马店建设,继续组织天中环保世纪行活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专项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加大公交优先实施力度,积极创建“公交优先”示范城市,重点解决交通拥堵等问题,努力建设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生态宜居城市。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修订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研究制定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工作办法。
——围绕建设法治驻马店,着力推进依法治市。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报告,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改革要求,加强对行使地方立法权相关问题的研究,为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做好准备。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根据全国人大统一部署,建立并组织实施由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的制度。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对农村土地承包法、代表法、行政复议法、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进行修改的立法调研工作,对水污染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对民办教育促进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积极参与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的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工作。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围绕强化代表主体地位,着力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坚持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听取代表在履职中遇到的困难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组织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集中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进一步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对改进代表联系群众办法进行专题调研,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鼓励代表依法开展个人视察活动,察民情、听民声、传民意,发挥代表联系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途径,提高代表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集中视察、联系选民等活动的组织水平,不断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进一步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围绕提升履职水平,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更加注重能力建设,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理论武装和履职培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提高常委会议政水平和工作效能。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廉洁型机关,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更加注重作风建设,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与省人大和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联系,深入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更加注重人大宣传工作,发挥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的影响力,充分发挥人大工作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