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5年02月27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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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防支队提醒:购物、娱乐和聚会时勿忘防火

发布时间:2015-02-27 08:32:37  

元宵佳节即将来临,市公安消防支队提醒广大市民:

购物、娱乐和聚会时勿忘防火

本报讯 (记者 邱学忠)226日,记者从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为了安全过节,该支队提醒广大市民,农历正月是节庆和民俗活动的高峰期,也是火灾高发的一个时段,每年因用火、用电不慎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屡见不鲜。市公安消防支队提醒市民注意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提醒一: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花炮,并在上风向观赏;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出现熄火等异常现象,不要马上靠近;不要将烟花的喷射口对准他人门窗;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有大人在旁边看管指导。

消防安全提醒二: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进入活动和娱乐场所;在活动现场自觉有序排队,带领未成年人和陪同行动不便的老人参加活动时要注意看护,避免到人多拥挤的地方去,防止参加活动时走散;要注意观察现场安全通道和出入口的位置。

消防安全提醒三: 元宵节,不少地方都有放飞孔明灯来表达祝福以及许愿的风俗。孔明灯属于飘浮不定的明火,外焰温度较高,再加上受风速等不可控制因素的影响,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如果掉到草地、树林或窗户阳台等有可燃物较多的地方,极易引发火灾;掉到液化气站、加油站、油库等地方,极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飞行在半空中还有可能挂到高压线上,极有可能导致电线短路,甚至引发电器损坏或火灾。此外,放飞的孔明灯严重威胁到飞行器、通信设施以及各类建筑物的安全,具有很大的火灾危险性。因此,广大市民应做到不售、不买、不放孔明灯,如看到有人在燃放,应主动上前劝说、阻止。

消防安全提醒四: 春节过后,企业开工、商铺开张,各类场所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对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全国“两会”和节日期间,市公安消防支队将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夜查,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及周边的巡查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同时组织消防志愿者和消防官兵加强节日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春节假期已经结束,但传统的元宵佳节即将来临,市公安消防支队提醒广大市民:元宵节购物、娱乐和聚会时一定要保持警惕,留心查看所住宾馆和所在商场、市场及公共娱乐场所的疏散指示标志和通道,一旦发生险情,能保证迅速逃生自救;养成日常检查电源插座、煤气阀门、烟囱炉灶等的习惯,时刻注意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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