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学忠
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无证驾车撞伤人的交通肇事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在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了协议,由被告人李某赔偿被害人王某20万元人民币,半年内支付完毕。被害人王某对被告人李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重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李某主动报警并积极抢救伤者,到案后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且李某与被害人王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其谅解,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