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田春华)为一个“鱼钩”大打出手,少年张某把少年刘某打伤花费几千元,近日,上蔡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妥善调处,4000元赔偿金让两家握手言和。
上蔡县东岸乡未成年人刘某与张某是前后邻居。今年9月15日下午,张某到刘某的学校将刘某喊出教室,以刘某弄坏了自己的鱼钩为由,对刘某进行殴打。刘某住院治疗13天,花费医疗费5900元,遂将张某及父母连同所在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4被告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万元。
上蔡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受理此案后,发现“鱼钩”只是案件的表面诱因,两家宅基纠纷才是关键。原来,刘某父母长期外出打工,一直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今年6月,刘某的父母回老家翻新房屋,因房子前后间距问题双方父母产生矛盾并激烈争吵。张某看在眼里气在心里,于是发生了这起未成年人伤害案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情绪非常激动,如处理不好,不仅矛盾会激化,还会对两名未成年人产生心理阴影,甚至重新造成治安或刑事案件。为了更好地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和及时化解矛盾,法官们邀请了妇联会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通过陪审员以案释法,给原告和被告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消除了误解和怨恨当庭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