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11月11星期二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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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项目高息借钱 构成诈骗获刑11年

发布时间:2014-11-11 08:50:40  

田春华

鲍某向朋友虚构自己在承建项目,以高息回报的方式向朋友借钱,但还钱时推三阻四,引起朋友怀疑,朋友报警后牵涉出鲍某一系列骗局。近日,西平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21月份,鲍某告诉其朋友陈某,他三姐是河南省保险公司副总经理,西平东大街保险公司办公楼要翻建,他三姐让鲍某负责保险公司院子里的商品房和门面楼的建设。鲍某以手中的钱不够为由,向陈某借钱承建该工程,承诺月利息2.5%,从陈某手中先后骗取11万元。

20143月份,陈某找鲍某要钱时,鲍某找各种理由推脱,陈某遂怀疑,要求到工地看工程进度,鲍某不让看,也不与其见面,此后也不接电话,不回短信。陈某到保险公司了解情况,才发现保险公司没有翻修过办公楼。陈某随即报警。

经审理查明,2012115日至2013520日,被告人鲍某虚构承包翻建西平县人寿保险公司办公楼、西平县制杆厂公租房工程、驻马店电业局高层住宅楼的事实,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从多名受害人手中骗取现金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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