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日报数字报

2014年05月29星期四
国内统一刊号:CN4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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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租车实抢劫 终落法网进监狱

发布时间:2014-05-29 08:26:41  

□ 胡旭渝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触犯了刑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告人李某抢劫后逃跑,最终落入法网,被法院判决入狱。

       20114月,李某伙同魏某、梁某(均已判刑)预谋抢劫机动车。425下午,3人携带作案工具到遂平县人民医院门口,以租乘被害人邓某的汽车为名,将邓某骗至舞钢市一垃圾处理场,采取殴打、捆绑等暴力手段以及持刀胁迫的方法抢走邓某的五菱之光面包车1辆、手机1部、钱包1个、现金695元。经鉴定,抢劫财物及现金共计人民币32075元。3人作案后将邓某拉到遂平县凤鸣谷管委会李尧村袁庄南一树林处,将邓某捆绑在树上,然后3人开车逃跑。

       遂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取暴力殴打、持刀胁迫等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最终判决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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