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驻马店市龙海昌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张旭诉你单位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驻劳人仲案字〔2017〕299号)。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举证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8时3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地址:市解放大道与学院路口市人社局二楼,联系电话:0396-2880069)。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