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7年07月12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国各级法院构建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

发布时间:2017-07-12 08:24:29  

 全国各级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构建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

全国各级法院将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规范刑事审判程序特别是庭审程序,推动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

这是记者从11日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获得的消息。据悉,各级法院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过程中,将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做到不枉不纵,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既防止人权保障不力,又防止放松惩罚罪犯。

最高人民法院在会议上提出,这项改革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实施意见,出台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各级法院的刑事审判质效、证据质量、司法人权保障水平等有了明显提升。

据悉,全国各级法院将尽快全面推行“三项规程”试点工作,固化完善改革成果,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化。逐步扩大应当出庭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范围,切实提高出庭作证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切实提高律师辩护率,推进控辩对抗实质化。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使当庭宣判成为司法常态。进一步推进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实现“疑案精审”“简案快审”。

最高人民法院同时表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涉及政法各单位、刑事诉讼各环节,各级法院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在坚持原则基础上最大限度求同存异、凝聚共识,形成改革合力,减少改革阻力,确保改革全面深入推进。

                            (据新华社)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