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哥
兄弟四人当中,我二哥是最帅的一个。他天资聪颖,从小被父母疼爱并寄予厚望。
长得帅又有才,这样的男子一般都多情。多情的直接后果是:我二哥早婚。和多数才子的区别是他娶了初恋情人。我二嫂年轻时,猛一看像巩俐,仔细一看还是像巩俐。我二哥读初中时,有好心的大婶来提媒,说的是邻村的丫头。俺娘正整天发愁,担心我们兄弟几个娶不到媳妇,就赶紧应承下来。于是人家来俺家相亲,对方姑娘长得像小芳,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那时俺家住的是土坯房,家徒四壁,人家居然不嫌弃,很坚定地就应允了这门亲事。我猜主要原因是我二哥当年长得比较英俊。
消息传到学校,二哥的小伙伴们中有一人惊呆了 —— 这人就是校花。校花长得像巩俐。当年她和我二哥,不知何时已经互生情愫。只是,谁都没有向对方表白。
少女情怀总是诗,正在纠结之际,校花的家里也有媒人踏门了。紧要关头,校花向闺蜜吐露了心声。她的闺蜜很仗义,二话不说就找到我二哥说了校花的心事。于是,二哥和校花分头行动,各自说服了自己的家长同意两人的交往。可是,“小芳”怎么办?二哥去“小芳”家,一进村,一瘸一拐地推着破自行车走路。
二哥对“小芳”说,我有残疾,不愿拖累你,咱的事算了吧。“小芳”说,你就是个真瘸子,俺也愿意。二哥最后说,我有意中人,是自由恋爱。
不久以后,听说“小芳”嫁了个如意郎君,过得很幸福。 当然,校花就成了我的二嫂。
如果不是早恋并辍学,二哥可能年少时就已跳出农门;如果不是超生,二哥的家境会更好一些;如果不是伺候父母,他有更多的机会行万里路。
二哥自幼习字,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很是刻苦。为了练“悬肘”“悬腕”的功底,他经常在写字时在手腕、胳膊上用电线绑上几斤重的铁块,还在屋旁两树之间横一根铁棒,坚持练习单杠,以此训练臂力、腰力。他当年在单杠上可以一气连续旋转30多圈,犹如蝴蝶翻飞。这一幕,简直成了灰暗乡村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他很崇拜李白斗酒诗百篇,坚信张旭的狂草都是喝出来的。于是,他经常倾囊沽酒。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末,乡集店铺的招牌,清一色是我二哥写的。
我二哥的文友不少,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位是雪太先生。雪太先生爱舞文弄墨,名气也很响。他比我二哥年长十多岁。
我村有雪太先生两个好朋友,一个是他当兵时的战友,另一个是我二哥、当时崭露头角的农村文艺青年。
雪太先生和好友时常结伴来我村,同行的都是方圆十里八乡较为有才的文艺分子,来的目的有二:以酒会友,切磋书法。
他们摆上两个八仙桌,一个放酒菜,另一个放笔墨纸砚。还别说,真像是群贤毕至的场面。
酒过三巡,微醺,感觉来了,一番谦让后,雪太先生开笔,其他人次第跟进。推杯换盏,行令助兴,渐入佳境,耳热,大家争相挥毫。高潮时,笔走龙蛇、尽皆狂草,再用图钉把大作订满山墙,高声品评,颇有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味道。每到此刻,雪太先生一手捏酒盅就像捏着乾坤、一手握狼毫仿佛手持长戟,妙语连珠。
雪太先生的那位战友,此时正躺在八仙桌下呼呼酣睡。他酒量最大,每次先醉。别人饮时他在饮,别人写时他还在饮,焉有不醉之理?
那个年代,我特崇拜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