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管漏水近五千吨
市民家一万余元水费谁承担
供水部门:愿承担三成水费
□晚报记者 康国富
本报讯 4月19日,市民翟松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家水管漏水4900多吨,产生1万多元的水费。找供水部门解决时,对方承认有过错,但只愿承担三成费用,他对此不认可。
翟松伟告诉记者,他在驻马店贸易广场19号楼有一座房子,2013年租了出去。“租出去之前,我专门缴清了水费,并告诉抄表员停止向他的房子供水。”4年后,翟松伟到这座房子查看时,发现没有水,就向抄表员申请开阀门,供水部门表示阀门没有关。经过检查,翟松伟发现是水表盖烂了。翟松伟花50元钱换了水表盖后,还是没水。再查,听到水表后五六米的地方有流水声。
翟松伟自费买来水管,找来工人挖开漏水点,换上新水管后,房屋通水了。可是几天后,抄表员上门抄水表时发现,2013年4月至今,翟松伟家共使用4944吨水,费用1万余元。这下翟松伟不乐意了,他向驻马店中业水务有限公司提出,由于对方工作人员的失误而产生的水费不该由他承担。经过协商,中业水务有限公司愿意承担百分之三十的水费,剩余的7000多元由翟松伟承担。
“抄表员4年没有抄表,而且没有按照我的要求关闭阀门,由此产生的巨额水费凭什么由我承担大部分?”对于供水部门的说法,翟松伟表示不接受。“他们若是关闭阀门,水管就不会漏水;他们若是定期抄表,我第一个月就会知道水管漏水了。我觉得,水费该由他们全部承担,至少也要承担百分之七十。”
19日,记者就此采访了驻马店中业水务有限公司客服经理李敏。李敏表示,根据城市供水有关规定,城市供水公共设施取水口至进户总水表(含进户总水表)由城市供水企业维护和管理;进户总水表至用户的供水设施由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护和管理。因此,表后水管出现破损,应由该设施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维修。
“考虑到此次事件中,我们供水部门的确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决定承担一部分责任,但不可能承担全部责任,因为毕竟是表后漏水。”李敏说。对于供水部门的态度,翟松伟强烈反对,表示不排除通过法律诉讼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