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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0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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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十个禁令”规范执行行为

发布时间:2017-04-20 08:04:03  

 最高法“十个禁令”规范执行行为

严查违法违纪执行人员

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启动规范执行专项整治行动。“狠杀不规范行为,查处违法违纪执行人员。”即日起至今年11月,最高法将进行为期逾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2016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宣布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前离这一目标不到两年时间。能否“基本解决执行难”,2017年至关重要。最高法执行局副局长吴少军指出, “在全力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性阶段吃拿卡要、冷横硬推的现象时有发生,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违纪等屡禁不止。”

吴少军表示,执行领域的害群之马,使广大执行干警付出的心血付诸东流,极大损害了执行的声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信赖。基于此,此次专项整治涵盖六项内容,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具体包括:一、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冷硬横推”及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二、严禁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及违规执行案外人财产;三、严禁违规评估、拍卖财产及违规以物抵债;四、严禁隐瞒、截留、挪用执行款物及拖延发放执行案款;五、严禁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及对纳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不及时定期查询、司法救济、恢复执行;六、严禁违规使用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与案件无关的财产信息;七、严禁违规纳入、删除、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八、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违规会见当事人、代理人、请托人或与其同吃、同住、同行;九、严禁在办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或让当事人承担不应由其承担的费用;十、严禁充当诉讼掮客、违规过问案件及泄露工作秘密。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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