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7年02月09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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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守规矩的市民

发布时间:2017-02-09 08:59:17  

□石新宇

春节刚刚过去,市区仍弥漫着祥和欢乐的节日气氛。回顾春节假日,文明的现象、高兴的事情不胜枚举,但要说最让人感到高兴的事情,当属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政令。

今年春节前,我市首次发出禁止在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笔者本以为,会有为数不少的市民不把这个公告当回事儿,因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传承数千年的民俗,民俗不是一朝一夕改变了的,春节不燃放烟花爆竹就没有年味儿是市民的共识。况且,大过年的,违规燃放了又有谁会来处罚呢?几年前市里不让放飞孔明灯,不是有很多人照样放飞吗?但,让人惊喜的是,绝大多数市民没有燃放。除夕夜、大年初一、大年初五,这几个往年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日子,中心城区几乎听不到鞭炮声,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也不见有人燃放鞭炮。

可见,市民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公共安全意识、文明意识都有了很大提高。事实上,相当多的市民已经认识到,现代文明市民不仅要生活富足、衣着得体,而且更重要的是要说话有礼貌、行为守规矩。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多次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守规矩。这是从严治党环境下党的领导人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其实,在法治的环境下,守规矩是所有人的基本素养。春节前,在宁波,一名男子因为翻越动物园的院墙被老虎咬死,网民对此事议论纷纷,但同情这名男子的人并不多,倒是有不少人为被击毙的老虎喊冤叫屈。不是网民无情,而是这名男子有错在先,这名男子为自己本可避免的错误搭上了性命,躺枪的却是老虎。这件事给我们最大的警示,就是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要守规矩。

如果大家都做守规矩的市民,交通秩序就不会混乱,垃圾就不会乱丢乱扔,电线就不会私拉乱扯,车辆就不会乱停乱放,谁要是不想给别人带来苦恼和麻烦,那就请做守规矩的市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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