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报记者 苏 莉 通讯员 余 杰 文/图
监察人员将液化气罐没收。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城建监察支队监察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在市文化路中段,一男子开着装载有液化气瓶的车辆,在路边为商户的气罐充气,周边未设任何警示标志。监察人员对其予以查处。
监察人员告诉记者,当天上午11时许,他们在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在给一临街商户充气。充气过程中,男子提着罐子晃来晃去,气罐发出“嗤嗤”的声音,周围弥漫着刺鼻的液化气味,过往市民纷纷绕行。“太危险了,赶快停止!”监察人员张光伟、施斌等人迅速上前制止。男子见状,连忙关掉了充气阀门。
据了解,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该男子将接受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