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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3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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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耕地建粮仓执法部门已立案

发布时间:2016-12-23 08:44:12  

主持人:王仲华

市民声音

正阳县油坊店乡余甲村委所在地东300米处,贺某某占用农田建设粮仓,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部门反馈

接到市委“民意快线”承办通知后,正阳县委立即责成县国土局调查处理。

经查,不是贺某某占用农田建设粮仓,而是张某某。具体情况是:县国土局监察大队监察人员于今年421日在油坊店巡查时,发现有人占用油坊店余甲村耕地建粮仓,当时工地没有施工人员。监察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之后向当事人张某某下达了停建通知书。

7796,监察人员再次向张某某下达两份停建通知,由当事人张某某签收,当事人同意停工。      

之后,县国土局又于1026日、31日向当事人张某某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由张某某女婿贺某某代收):1.将非法占用的473.71平方米耕地退还给油坊店乡余甲村后陈庄组;2.没收耕地上新建的473平方米建筑物;3.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合计罚款4737.1元,张某某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申辩和听证。

记者调查

1222,记者联系正阳县国土局相关人员得知,由于张某某据不执行该局20161031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为尽快解决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正阳县国土局已经对违法占地当事人张某某进行立案查处,并于近日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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