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油门和刹车 遇事只能靠跳车
电动平衡车 上路挺危险
交警:此类车目前不具备上路行驶资格
□晚报记者 康国富
一女孩骑着电动平衡车行驶在街头。
本报讯 11月17日下午3时许,在市天中山大道中段,一名女孩骑着一台电动平衡车由南向北快速行驶。不少正在行驶的电动车不得不放慢车速,以免撞到她。
“每次看到有人骑着滑板车、平衡车,我心里都紧张。”市民吴先生说,他曾经骑过朋友的平衡车,觉得好玩,但不安全。“平衡车没有刹车,靠人体重心移动来控制,只能减速。如果没有掌握技巧,很难操控。”吴先生说。
“我曾经摔过一次,膝盖都摔破了。现在看见有人骑平衡车,我都躲着走。”今年26岁的李俊说,朋友买了一台平衡车,他想试玩一下,结果重心不稳,直接摔了下来,膝盖被摔伤,在家躺了一个星期。
记者观察发现,骑平衡车的都是年轻人,其中一部分是代驾司机。“我是做代驾的,代步用。”市区一代驾司机说。
“比如我代驾收取50元,但是来回打车至少要20元,晚上11时之后更贵,再被公司抽一部分,基本不挣钱。”代驾司机王先生说,电瓶车太大,自行车太慢,他只能购买这种平衡车作为代步工具,放在客户的后备厢,把客人送到家之后,再骑着平衡车回家。“平时自己骑的时候,小心一点儿就可以了。”王先生说。
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一名负责人。他告诉记者,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是这两年新出的“工具”,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但是由于这是一个新事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没有详细的规定可供参考。若发现有人在市区道路上骑平衡车,目前以警告为主,暂不处罚,如何管理,仍在研究阶段。
据了解,电动平衡车和一般车辆不同,没有油门和刹车,单纯依靠使用者身体前后倾斜来控制,极易摔倒。驾驶者遇突发事故时只能跳车解决问题,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在交通法规里,责任主体只有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3种,不包括平衡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难界定责任,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遵守交通法规,不要擅自骑电动平衡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