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6年11月10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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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不是你家的黑板

发布时间:2016-11-10 07:34:57  

公共停车位不是你家的黑板

 

□康国富

 

按照规定将车停在停车线内,也要被罚款?这听起来不可能的事还真就发生了。117,市民先生向晚报新闻热线反映称,他被商家坑了,被交警冤枉了,希望记者帮他找回原本画在路边的停车位。(详见119《天中晚报》)

随着私家车辆的增多,市城区的停车位显得越来越紧张。个别商家为了自己的私利,在店铺门前摆放障碍物“圈地”霸占公共停车位,加剧停车难问题。随着我市“创卫”、“创文”活动的推进,圈地、占地的现象消失了。可新的招数又来了,竟然有人用自喷漆涂抹掉停车位。看到这里,我想说,公共车位不是你家的黑板,岂能任你涂涂画画?因为店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并非商家所有,只要是公共停车位,所有市民都有权停放车辆,商家无权私自占用,更无权涂抹掉。这是赤裸裸地给车主下套,制造群众和警察之间的矛盾。

眼下,我市正在开展“创文”活动,商家涂抹停车线的行为恰恰与活动相悖,本来市区的停车资源就不多,他们又把这仅有的一点资源给“抹掉”。可曾体会到开车找车位的难处?城区道路两旁的停车位属于城市公共资源,并不属于个人或单位。商家可以要求市民在门前三包区域内整齐停车,但不能“禁止停车”,不能以非客户车辆停在门前会影响生意为由,不允许其他车主在店门口的停车位上停车,或私自制作“禁止停车”的标志牌。其实,治理商家这种随意圈占车位,随意涂抹车位的行为很简单,我们的职能部门不妨出台更为细致规范的管理规定,并勤加巡查,对霸占车位屡教不改的商家依法进行处罚,使公共停车位真正为民所用,还“位”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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