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王仲华
市民声音
我叫庞小梨,汝南县人。2003年我在汝南县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时,由于疏忽,结婚证上的名字错成了庞小犁。现在我在青海西宁买了房子,想把户口转过去,需要民政局给我出具证明,证明结婚证上和户口本上的是同一个人。我委托家人去汝南县民政局办理,但是民政局要求本人前来。我家里上有老下有小,而且路途遥远,实在没有时间,希望民政局能特事特办,同意让我委托家人前来办理相关证明。
部门反馈
收到市委“民意快线”的办理通知后,汝南县委立即责成县民政局调查处理。
经查,庞小梨在汝南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大厅登记结婚是在2003年11月21日(有婚姻登记档案为证),申请人姓名为赖耀峰(男)和庞小梨(女),双方姓名登记无误。而反映人现手中持有姓名为“庞小犁”的结婚证,发证日期为2003年10月1日,不是在汝南县民政局登记办理,推断系其通过非法途径办理的,无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要求,庞小梨夫妻需共同到汝南县婚姻登记大厅补领结婚证。考虑到其所述实际困难,县民政局特事特办,准予其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相关证明。
记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