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安全教育切莫走过场
□ 赵冬子
今年暑期,我市各县区相继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教训十分惨痛。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督察的通知》。
花季少年离世,令人扼腕叹息。尽管多年来各地政府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点,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安全知识教育,但意外仍接连发生。笔者认为,虽然大多数学校对此项工作有所落实,但仍有不少学校将暑期安全教育变成了走过场,安全教育方式方法单一,甚至有老师照本宣科,将安全注意事项机械地念给学生听。还有的采取应试教育的思维和方式,将有关安全常识的题目以试卷的形式让学生“填填空、画画勾”,认为这样就算进行了安全教育。
可以想象,这种流于形式的教育必定收效甚微。对孩子们来讲,即使题目都做对了,其安全意识也未必有所增强,必要的自救互救技能也不一定能真正掌握。安全教育更多的应该是落实到意识、实践、技能层面。因此,我们应从改革学校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入手,重视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对学生的保护作用。我们有必要用真正有效的教育方法增强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通过观看教育光碟、开展专题讲座、组织专项演练活动、开展趣味知识竞赛等,让安全急救知识真正被学生们理解和掌握。
溺水学生的家长往往都是忙于生计,无暇顾及孩子。如果家长的监管力度加大,溺水悲剧一定会大大减少。溺水学生的家长在悲剧发生后,更多的是悲恸欲绝,勇于自我批评、承担责任的是极少数。他们更多的是将责任归咎于社会、学校,甚至认为溺水是无法预料、无法避免的意外事件。对于未成年人落水身亡,其监护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即其父母必须因疏于对孩子监管受到法律惩罚。父母的法律责任越小,孩子越危险。我们应当呼吁立法机关采取行动,让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义务和法律责任。对于暑期溺水事件,政府监管只是其中的一方面,学校教育的创新和家长的监护也必须被社会重视起来,只有三方携起手来一起努力,才能真正有效地减少溺水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