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可降 社保水平不能降
□周俊生
政府开始以降低社保缴费的措施来为企业减负时,必须把握一个原则,就是社保缴费可降,但社会保障水平不能降。
降低社保缴费的大幕正在拉开。日前,上海市政府发布消息,决定下调养老、医疗和失业三个险种共计2.5%的单位缴费率,预计全市可在今年为企业减负135亿元。至此,国内已有7个省市出台了下调社保缴费的措施。
适当降低社保缴费,是在经济增速放缓、企业运行困难的背景下,为减轻企业负担作出的一项决策。“五险一金”是上世纪90年代我国劳动制度改革后由国家规定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20多年来,这一制度日趋完善,但企业和职工也为此付出了很大代价,全国社保缴费率的平均水平接近40%。在经济上升时期,这方面的矛盾还不是很突出,当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时,矛盾便显现出来。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正是考虑了目前社会经济运行实际困难的一个务实措施。
但是,当政府开始以降低社保缴费的措施来为企业减负时,必须把握一个原则,就是社保缴费可降,但社会保障水平不能降。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养老等社会保障的支出越来越大,由于前期缴费不足,特别是养老金省级统筹账户的局限,一些省开始面临社保金入不敷出的问题。降低社保缴费,会使这部分地区社保基金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这就需要政府统筹考虑,降低社保缴费的步子不宜迈得太大,可以分阶段实施。像上海对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金的降幅分别为1%、1%和0.5%,这样就不至于对社保基金的缴存产生大的影响。
政府负有向民众提供社会保障的兜底责任,降低社保缴费,意味着政府必须承担更大的兜底责任。因此,降低社保缴费与加大财政对社保的支持要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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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这番话为降低社保缴费解除了后顾之忧。而随着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推进,在全民参保、社保账户全国统筹、渐进式延迟退休等改革措施落实以后,国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