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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3月16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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豉油价格不一 消费者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6-03-16 08:27:06  

豉油价格不一 消费者获赔偿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市民先生在超市买了一瓶蒸鱼豉油,标价是7.8元,结账时被收了8.5元。先生向驿城区消协反映后,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先生获得200元赔偿。

“我看标价是7.8元,结账时被收了8.5元,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先生说,当时他问收银员为何价格不一,对方回答电脑扫的是8.5元,只能按这个价格收。

回到家后,先生认为超市存在欺骗行为,拨打了驿城区消协的投诉电话。消协工作人员随后赶到现场。经过调查得知,售货员调价后,还没来得及告知总台更改电脑里的价格,所以出现这种情况。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超市同意赔偿先生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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