豉油价格不一 消费者获赔偿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市民张先生在超市买了一瓶蒸鱼豉油,标价是7.8元,结账时被收了8.5元。张先生向驿城区消协反映后,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张先生获得200元赔偿。
“我看标价是7.8元,结账时被收了8.5元,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张先生说,当时他问收银员为何价格不一,对方回答电脑扫的是8.5元,只能按这个价格收。
回到家后,张先生认为超市存在欺骗行为,拨打了驿城区消协的投诉电话。消协工作人员随后赶到现场。经过调查得知,售货员调价后,还没来得及告知总台更改电脑里的价格,所以出现这种情况。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超市同意赔偿张先生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