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刘女士到银行办理贷款时,工作人员告诉她有一笔10万元的贷款没有还。得知这个情况后刘女士懵了:她从来没有在银行贷过款。昨日,刘女士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刘女士说,前段时间,她和丈夫看中一套住房,准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谁知,在银行卡了壳,原因是自己曾经在银行贷款10万元。
“我从来没在银行贷过款,也没有办过信用卡。”刘女士说。随后,她向银行工作人员反映了这一情况。经过查询,发现有人用她的签名和身份证信息在银行贷款10万元,至今没有还款。
刘女士说,她从来没有把身份证借给别人使用。“即便把身份证借给别人了,贷款时需本人签字,我根本没到过现场。”刘女士认为银行的工作有纰漏,给自己造成了很大影响。
后来,刘女士通过银行找到贷款的人,督促对方把钱还上。对方一开始说很快把钱还上,后来以各种理由推脱,再后来就不接电话了。
“为了这件事我天天去银行,联系那名贷款人,但问题至今没解决。”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向多个部门反映,但都没有得到确切答复。
随后,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如果刘女士没有到银行贷款或者担保,银行存在过错,刘女士可与银行协商消除此项贷款或者不良影响,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冒名贷款者侵犯了刘女士的姓名权,刘女士可以控告其贷款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