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6年01月07星期四
放大 缩小 默认

自掘坟墓

发布时间:2016-01-07 08:01:11  

自掘坟墓

 

□徐   

daih160116.jpg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冯某、姚某某、韩某某、王某某、霍某某5人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15年,并处罚金。

至此,这些在辽西地区大肆盗掘红山文化时期至明清时期的遗址、古墓,上演了一场场现实版“盗墓笔记”的盗墓贼们,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

无论是抓捕人数还是追缴文物的数量,此案都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数量之最,堪称“涉文物第一大案”。朝阳市公安局文物保卫分局局长王红岩说,“在取消了盗墓罪死刑之后,一次性判处5名盗墓分子无期徒刑,这在全国很罕见。”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