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5年12月23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二手房交易进入“网签时代”

发布时间:2015-12-23 08:28:37  

 

     晚报记者      /

luf1512184.jpg 

市民在市房产中心办理业务。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管理中心获悉,201611起,我市全面执行二手房“网签”制度。市民买卖二手房,也需和购买商品房一样,在网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网签即二手房买卖网上签约,指购房者和售房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必须到房地产相关网签窗口进行网上签约备案,是房地产管理规范化达标的重要考核指标。我市二手房网签系统正式上线,标志着驻马店二手房交易进入“网签时代”。

昨日上午,购房者黄女士和售房者杨女士 ,共同来到我市房产中心二手房网签窗口,办理二手房网签业务。工作人员将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验证,之后双方在网签合同上签字确认,15分钟就完成了业务办理。

“来之前以为手续很麻烦,没想到工作人员全帮我们处理好了,我们只要签字就行了。”杨女士高兴地说。

市房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积极推进二手房买卖网签,是住建部今年力推的改革举措之一。为了方便市民进行二手房网签,市房管中心专门开设了自助网签窗口,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为市民提供网签服务。

据了解,实施二手房网签后,二手房成交变得更加透明,不仅可以防止“一房多价”,对于中介机构来说,也有利于防止购房者“跳票”情况的发生。

该负责人说,二手房交易实施网签,便于政府部门实时了解、统计二手房交易情况,从而更好地对市场进行监控和管理。而对购房者来说,网签使交易更加透明,防止了虚假房源信息误导消费者,安全性增强,更好地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