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寺桥闯卡司机获刑 不冤
□邓学平
事情发生于去年3月8日。李某驾驶一辆红色套牌车,在天宁寺桥附近遇交警检查。李某拒不听从交警指挥,突然加速从两辆汽车中间强行穿插离去,造成2辆社会车辆和1辆警车被擦坏,两名交警被撞伤。逃跑过程中,李某在西单路口冲撞拦截的警车后闯红灯逃逸。最终,该车在六部口被警方拦停。
李某不顾执法人员安全,强行加速逃离并撞伤交警的行为,属于“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构成了“妨害公务罪”。与此同时,李某在两辆汽车的夹缝中强行驶出,并在北京闹市区闯红灯狂奔,这又危害到了不特定公众的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依然构成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西城区人民法院根据“择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符合刑法的相关规定。
近年来,暴力抗拒交警执法检查的恶性事件逐渐增多。如今年1月,山东一司机无证驾驶,遇交警查车,拖行交警狂奔近
不得不说,暴力抗拒交警执法的背后确有法律惩治的漏洞。很多司机的危险行为往往被教育、警告了事,真正被追究刑责的只在少数。类似北京天宁寺桥闯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却被定罪处罚的行为在实践中并不多见。正因如此,西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