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2日正式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
条例规定,公民在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就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将依法享受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劳动就业、参加社保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
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共23条。条例中明确,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的就业、住所、连续就读三项条件之一的,就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身份证,申领居住证。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张翼表示,居住证政策的亮点之一,是明确阐述了居住证的权益。(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