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演技”浮夸 有人必须较真儿
□刘 鹏
好在
碰瓷的危害不言而喻,既伤害被讹诈者的利益,也败坏了社会风气,触及道德底线,更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但遗憾的是,很多情况下,执法者等都会因为取证难等,对碰瓷者无法打击,或者打击不力。当法律等惩罚只能停留在批评教育、警告等层面时,碰瓷者就难免会有“再犯”的底气,一些人甚至已经成了专业碰瓷者。
面对此类事件,被讹者往往只能通过加装行车记录仪、依靠证人证言来为自己证清白。车主在等待处理的过程中,也出现过愿意私了或不愿意付出时间等成本配合警方调查的局面,使得诈骗事件层出不穷。
因此,一方面,警方有必要完善相关违法记录,甚至不妨建立相关碰瓷“黑名单”,对恶意碰瓷,或者一再犯案者,必须从严从重处罚;另一方面,车主等被碰瓷者,也应尽到积极配合警方处理案件调查的义务。每一次留下碰瓷者“案底”的行为,都是对社会更广层面的一次警示,都是对碰瓷者的投机心理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