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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4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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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演技”浮夸 有人必须较真儿

发布时间:2015-12-14 08:13:56  

大妈“演技”浮夸   有人必须较真儿

 

□刘  

 

129,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上班的李女士驾车时遇到了碰瓷。李女士车上的行车记录仪拍下了全过程:一名大妈在离车还有七八米远的地方,“慢动作回放般”慢条斯理地趴下。见李女士停车,大妈爬起来向着车辆又靠近了五六米,然后慢慢钻到了车底下。路人劝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李女士没有等警察到来即驾车离开。    1211《楚天都市报》)

好在女士有行车记录仪,也有路人作证, 武汉这名大妈的碰瓷意图昭然若揭,连围观市民都觉得她“演技”浮夸。但路人“大事化小”的规劝,以及女士不再追究的轻饶,却实在是让人不敢苟同。

碰瓷的危害不言而喻,既伤害被讹诈者的利益,也败坏了社会风气,触及道德底线,更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但遗憾的是,很多情况下,执法者等都会因为取证难等,对碰瓷者无法打击,或者打击不力。当法律等惩罚只能停留在批评教育、警告等层面时,碰瓷者就难免会有“再犯”的底气,一些人甚至已经成了专业碰瓷者。

面对此类事件,被讹者往往只能通过加装行车记录仪、依靠证人证言来为自己证清白。车主在等待处理的过程中,也出现过愿意私了或不愿意付出时间等成本配合警方调查的局面,使得诈骗事件层出不穷。

因此,一方面,警方有必要完善相关违法记录,甚至不妨建立相关碰瓷“黑名单”,对恶意碰瓷,或者一再犯案者,必须从严从重处罚;另一方面,车主等被碰瓷者,也应尽到积极配合警方处理案件调查的义务。每一次留下碰瓷者“案底”的行为,都是对社会更广层面的一次警示,都是对碰瓷者的投机心理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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