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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6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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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刻录影院版光盘出售 获刑

发布时间:2015-11-06 14:59:11  

□晚报记者         通讯员     

本报讯  近日,平舆县西洋店镇的钱某(化名) 拿着温州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到平舆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报到。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在外打工3年多的钱某不得不离开工作地温州返回原籍,不但失去了工作,而且要回到社区服刑。

小钱一直在温州一工厂做工,由于头脑零活,手脚麻利,逐渐得到了厂区领导的认可,当上了小组长,工作时间也改成了朝九晚五。

下班后的小钱,寻思着怎样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再挣一点儿钱。由于自己在城中村租房住,他很快就发现了商机。城中村住的多是外来务工的年轻人,都喜欢追星看电影,但是由于没有多余的闲钱去电影院消费。发现“商机”的小钱觉得他可以在这方面发挥一下自己的“特长”。只要有新片上映,小钱总会有高清的“影院版”光盘出售。

为了能够及时拷贝出最近上映的新片、大片,小钱每次都在大片首映前几天把电影票订好。为了取得更好的摄录效果,每次看电影他都会想办法坐到最有利于录制的位置。“影院版”大片就这样被小钱带了出来。随后,他就加班加点地刻录该部影片的光盘,然后出售。

816日晚,当地文化、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查获了小钱刻录的光盘548张。公安机关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将小钱刑事拘留。当地侦查机关及时向平舆县司法局发出社会调查函,通过对小钱所在村委和家人的走访了解,认为小钱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本着教育惩罚的目的,建议当地司法机关给予小钱非监禁型的处罚。法院最终判小钱犯侵犯著作权罪,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缓刑考验期依法接受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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