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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2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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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公园不该是遛狗的地方

发布时间:2015-11-02 08:55:56  

 □俊敏

近日,笔者在市内某广场散步,发现有人带着狗进入广场。有的狗跑来跑去,有的狗随地拉屎拉尿,行人若不小心就会踩在屎上,还有的狗主人与狗一起坐在公园的长凳上,有的狗体型较大,容易吓着小孩或伤人。这种现象不是一天两天了,在市内一些公园也有此类现象,人们也习以为常了。但笔者近期到外地走了一趟,看见人家的公园门口有一个标示,禁止车辆和狗入内,回来一比较才感觉到这是个问题。

近日网上有一个寻狗启事,寻到丢失的一条狗,奖励一套房子,尤其触发了人们对狗的关注。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养狗的也越来越多,宠物食品和宠物商店也应运而生,对于有些人养狗是个人的生活方式,不好妄加评论,但是公园广场是公共场所,个人的行为不能妨碍他人,养宠物狗不能影响环境。

解放前上海的外滩公园门口,竖有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华人与狗不得入内”,把中国人与狗一样看待,令每一个中国人感到耻辱愤恨。现在,有的人抱着狗在公园亲,像对待亲生儿子一样,还有的人给狗过生日,把狗看得比人还金贵。把人看做狗是不对的,把狗看做人也是不对的。

要说的问题是城市的管理者,要有所认识有所作为,虽然不能杜绝有人养狗,但不能允许把狗带入公共场所,不能允许带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这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当前我市正在进行“六城联创”活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该做的事情确实很多,相关部门可以参考外地的经验,制定相应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把该管的管住管好,对带狗进入公共场所的要劝阻,对不听劝阻的采取必要的处罚措施,把这一项工作开展起来。想必这不是心血来潮,也决非多此一举,这应该是文明城市创建应有之意,对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将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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