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述不清购错机型
一农民9万元买辆“没用”车
销售方:车已使用,无法更换
□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我是驿城区胡庙乡洼里村农民。我花9万块钱买了一台拖拉机却不能用,要求退车时,遭到拒绝。”8月25日,杨海杰向记者反映。
杨海杰告诉记者,
“今年五一过后,我开着车去农机局领取农机补贴时,了解到我买的拖拉机根本不是24挡的,而是16挡的。但使用说明书上写的是24挡。”杨海杰不解地说。
“前两天,我的朋友承包了一个修路工程,我开着拖拉机到他的工地上干活时,发现该拖拉机不带爬行挡。”杨海杰说,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杨海杰所说的“爬行挡”,就是能带一种修路机械——灰土搅拌机。
张丽告诉记者,杨海杰所说的机械是修路用的专业机械,可他购买是农机,是两个概念。“不是我们销售的农机不能上路或耕种,也不是他买的拖拉机有质量问题,他提出退车的要求,我们肯定不能答应。只怨他表述不清,购错了机型。”张丽说。
为此,记者采访了该公司负责人门经理。“杨先生的问题我知道,张丽已向我汇报,责任不在农机公司。如果杨先生的车没有使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话,我们可以为他进行更换。”采访中门经理表示。
随后,记者向杨海杰了解到,他的拖拉机已使用多次。对门经理的处理意见,杨海杰表示接受。“这都是我不懂行造成的。”杨海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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