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8月20日,市民任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反映,一个月前,他在市天中山大道中段海马4S店买了一辆S5越野车。买后一个月,该车多次出现故障。“我要求退车时,4S店的工作人员说,修车可以,退车不可能。”任先生气愤地说,花十几万元钱买的车,开的时间还没有修的时间长。
任先生告诉记者:“购车不久,我发现车门玻璃升不上去。我找到4S店要求更换,4S店的工作人员说,他们只管销售,维修的事找售后。后来我找到售后,更换了升降器。可是没多久,该车的空调不制冷了,雨刮器也坏了。我怀疑该车质量有问题,要求退车,但4S店的工作人员说,车已卖出,不能退。”任先生说,他多次找4S店解决问题,该店相关负责人躲着不见。
26日上午,记者采访了该4S店维修部经理张国峰。“任先生的车不存在质量问题,是他操作不当造成的。”张国峰告诉记者。
该4S店销售经理李新田表示:“在车辆‘三包’期内,车的质量出现任何问题,只要不是人为造成的,我们都会按照规定进行处理。这次是任先生操作不当造成的,店方完全可以不予理睬或由他自费维修,但为了减少客户的损失,我们积极向厂家申请质保索赔。”李新田说,这样的情况他们是第一次碰到。
对于这样的处理方式,任先生提出疑问:“哪有刚买不到一个月的车多次出现故障,所以我要求退车。”
李新田告诉记者:“操作不当造成零件损坏,我们能给他维修就已经很不错了,为他的事,售后多次跟厂方申请更换损坏件。”
该店总经理李新田表示:“我希望能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而不能因为他操作不当造成零件损坏却说产品质量有问题,要求退车。”李新安说,但考虑到车主的感受,他们为任先生免费向厂方申请更换损坏件。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