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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5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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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天中少年”评选活动启动

发布时间:2015-08-25 07: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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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天中少年”评选活动启动

全市符合条件的在校中小学生均可参选

□晚报记者    

本报讯   为展现我市青少年励志成长、自立自强、孝敬感恩、阳光向上的感人事迹和美好情操,让全市青少年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由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教体局、天中晚报社联合主办,驻马店邮政储蓄银行协办的驻马店市首届“最美天中少年”评选活动即日起启动,全市符合条件的在校中小学生均可参选。

此次活动将表彰“最美天中少年”10名,表彰“最美天中少年”提名奖10名。

评选标准是: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积极进取,富有活力,心理健康,青春阳光;全面事迹或某一方面事迹突出,在引领青少年树立文明风尚中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有7个方面: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关心他人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关爱孤寡、扶贫助残,热心救助社会弱势群体;遇到突发事件或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及公共财产,搭救他人生命,见义勇为,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等;表现优秀,在某学科有创新性发现,发明创造获得较高荣誉;面对逆境能够自强不息,战胜困难,生活态度积极乐观,其典型事迹能感动人、鼓舞人;在孝亲敬老方面有感人故事;受到师生和群众的广泛好评,多次获得有关部门嘉奖等。全市在校中小学生具有以上某一方面的突出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各有关单位将根据评选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议审核等方式进行评选推荐。首先是学校推荐,各中小学根据评选活动要求,推荐本校人选,确定初选名单,并于920日前将推荐人选及事迹材料报到县(区)教体局。县(区)级组委会组织评审组对本县(区)报送的候选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将推荐人登记表、1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于923日前上报市文明办。

经市活动专家评审组初评,市活动组委会将对各县(区)报送的候选人进行审定,并确定候选人。随后,活动采访小组将分赴各县(区)对“最美天中少年”候选人的事迹进行采访,并陆续在《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驻马店网、驻马店手机报、天中云报等媒体刊发。12月,将举行“2015年驻马店市首届最美天中少年”评选表彰活动颁奖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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