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刘永奇 通讯员 陈 露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民肖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市区一家名为新加坡花园城的售楼部拖欠他800多元电费。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售楼部,负责会计工作的李先生表示电费早已结清。
昨日,肖先生告诉记者,他负责市金雀路中段的电费收取工作,新加坡花园城的售楼部在他收费的范围内。“今年6月,我去收取当月的电费时,发现这个售楼部搬到了市盘龙山路。他们还欠我一个月的电费,总计800多元。”肖先生说。
肖先生说,后来他多次与该售楼部工作人员联系,但对方称并不拖欠电费。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该售楼部负责会计工作的李先生。他告诉记者,肖先生所称的拖欠电费一事子虚乌有。
“我们公司搬家的时候,已经将所有的电费结清,并有相关的收据为证。”李先生说,当时交电费的时候,除财务方面记下的各种账目外,还有工作人员记下的电表度数,所以根本不存在拖欠电费的事。李先生向记者强调,如今原售楼部的房子已经租给他人,怎么会拖欠电费呢?
对于李先生的回复,肖先生表示很无奈。他告诉记者,当时对方确实少给自己结一个月电费,但由于现在电表度数已经发生变化,自己又没有物证能证明售楼部欠他的电费,他只能一遍遍地给对方打电话催要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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