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5年08月04星期二
放大 缩小 默认

手机多次维修为哪般

发布时间:2015-08-04 08:05:49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手机买了不到一年,已经维修了3回,而且最后一次维修还要花钱换屏,这让机主李先生十分苦恼。昨日上午,市民李先生向本报反映,手机销售商的这种“待人之道”让他很气愤。

李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0月,他在市风光路二巷的魅族手机专卖店买了一部手机。用几个月后,他发现手机接通时有噪音,就把手机拿到专卖店维修。

“因为对方当时在市区没有售后服务部,手机返厂维修了12天。”李先生说,手机拿回不久又出现了毛病,有时死机,有时响个不停且无法关机。无奈,李先生把手机电池取出再次拿去维修。

李先生再次将手机取回使用时发现,手机又出现了第一次的毛病。气愤之余,李先生到手机专卖店讨说法。工作人员检查后说是李先生的使用方式不对,需要再次返厂维修。

“前几天他们给我打电话,说因为我把手机屏摔坏了,所以才有杂音,让我交590元钱换个手机屏。”听到这样的说法,李先生十分气愤,自己的手机在保修期内,现在修了3回还没修好,还要交钱维修,对此他不能接受。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魅族手机售后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解释,李先生的手机屏摔得比较严重,第二次维修时已经不再保修范围之内。如果换屏需要交费用。对此,工作人员和李先生交流过,李先生的手机可以不换屏,他们会为其免费维修,但需要李先生签一个不维修屏的协议,可李先生一直没有前去办理。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