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苏 莉 文/图
本报讯 昨天上午,市乐山大道北段道路西侧人行道上商户私自安装的地桩被全部拆除。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公共道路。”7月17日上午,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监察人员说。当天,本报7版以《人行道被霸占 市民有怨言》为题,报道了市乐山大道北段道路西侧的人行道上,商户私自安装了13个地桩,市民非常不满。新闻刊发后,市市政工程管理处高度重视。
当天上午,市政监察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这些地桩确实是商户私自安装的。监察人员对商户进行批评教育后,将地桩全部拆除,道路恢复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