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园
居城之夏,夜幕中常出没一种叫爬拉猴的幼小动物。在教科书中,它叫蝉的幼虫。
上学时学过一篇名为《蝉》的文章,知道它为了一夏的快乐鸣叫,需在冰冷泥土里进行四年以上的“修行”。想想,这小生灵为了生命的“价值”还真不易。不过,年幼的我们毕竟不是饱有同情的年龄,更多的是好奇。所以,捉它,从未想过对这种生灵意味着什么,只知道它可以喂鸡,更可炸得焦黄,让自己吃得满嘴流油。
那时,我们居住的城市马路两侧多树多草。每每夜幕初垂,总有以孩子为主的人群手持手电筒,照着树干及树四围反复找寻,运气佳者,个把小时能捉三四十只。捉它的目的很简单,够一盘菜时,便水洗、浸泡。讲究些的人家,拽去它肢干,活生生用盐水腌了,待次日晨起,由大人炸得焦黄喷香,替代咸菜佐餐一顿。
那时家中的食油是计划供应的,点滴都得仔细。若是只捉得三五只或七八只,一般人家是舍不得浪费一盘清炒茄子所用的油量的,所以便撕扯了分给那些为家里下蛋的鸡。
而今,城市的路面硬化了,酷夏的窗外蝉鸣依旧,却极少有“土生土长”的主儿,十有八九是从乡间沟渠畔垂柳下滋生的,不耐空旷寂寞,一路飞翔投奔都市浮华而来,于车鸣人哄的喧嚣中制造出另种聒噪。而都市的人匆匆忙忙的,偶有的“空闲”,也是与家人、朋友、情人一起实践生活质量呢,有谁会在树干及树四围找寻它呢?不过偶尔,会在夜市乃至灯红酒绿的餐馆里见到被冠以“野味”的它焦黄的样子。
想想,爬拉猴是为了享受一夏的燥热与快乐而生,死却并不能在凄冷的风中为自己唱丧,毕竟,它们好多还没变成知了就成了人腹中之物。也难怪,在人类保护动物的词典里,并没它的名字。而且再想想,即使有了,它就能逃脱“野味”的命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