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王永良
本报讯 “我们是林栖园小区的业主。当初我们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入住后360日内就可让我们拿到房产证。现在我们入住该小区已多年,办理房产证的各种费用也已交,却迟迟拿不到房产证。”7月5日,业主吴先生向记者反映。
昨日下午,记者在市雪松大道东段的林栖园小区见到了吴先生。据吴先生介绍,他于2008年在该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94.5平方米的商品房。“当初购房时,开发商承诺入住后360日内就可为我们办理好房产证大证。我们入住该小区多年了,开发商收取了各种契税和产权代办费,可到现在我们也没拿到房产证。”采访中该小区的多名业主气愤地说。
“我曾找过开发商和物业,但他们总是说让我们再等等。”在该小区物业办交电费的刘女士说,她2014年7月就交了办房产证的钱。当时,开发商说一年就可以拿到房产证。“我还交了各种税费和维修基金等。”刘女士说。
吴先生出示的几张收据显示,契税1890元、维修基金1890元、房屋测量费158.5元。“近4000元钱都是按照小区物业公司通知到银行和房管部门交的,收据上盖有驻马店房产主管部门财务专用章。去年有十几户业主准备到法院起诉,后来说由物业代理。他们就将购房合同和各种票据都复印后交了上去,但是到现在也没有动静。”吴先生说。
既然开发商在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代收契税和公维基金,约定了时间代办房产证,为什么一直拖着不办?
该小区物业相关工作人员称,林栖园小区是两个开发商开发的。“第一个开发商的手续不齐备,转包给了另一个开发商。后来,由于处理和完善各种遗留问题,当初承诺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一直没有兑现。”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小区的大证已于今年3月20日办下来,小证手续正在完善中。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线索提供人吴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