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陕西西安、铜川、汉中三市车改方案已经批准实施。西安市公车改革在陕西省首个启动。
根据《西安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车改原则、范围、车辆处置等均参照省级车改方案执行。西安市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为8类。其中,副市级每人每月169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550元。
西安市的车改范围为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其中市级四大班子,市检察院、市法院正厅级领导,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鼓励其参加车改。对未参改单位和人员,不得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全市保留的一般性公车,不得超过编制数的30%。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市级不超过60%,区县不超过70%。市级机关、区(县)将集中保留车辆建立服务保障平台,实行统一管理。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