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中晚报数字报

2015年06月17星期三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买二手房没办过户手续 业主住了多年被查封

发布时间:2015-06-17 09:19:42  

购买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业主住了多年的房子被查封

购买二手房应及时过户

□晚报记者  刘永奇

 

本报讯    购买的二手房未办理过户手续,多年后原房东因为欠钱被起诉,法院判决后将房子查封并拍卖。昨日,市民郑女士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她购买的二手房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被驿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拍卖。

郑女士告诉记者,她2006年在市区盛宇花园购买了一套住房,面积为63平方米,房价为6万多元。“由于当时原房东陈某不在家,我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交易,并签订了购房合同。”郑女士说,购房后,她多次找房东办理过户手续,但一直联系不上。

“没有过户就算了,反正自己付了全款,并且在房内居住,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郑女士告诉记者,后来她不放心,还专门到公证部门对购房合同进行了公证。可令郑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多年后,房子竟然被驿城区人民法院查封拍卖。

日前,原房东陈某因为欠别人钱款被起诉,法院在查封陈某名下的财产时,发现了这套住房,并最终将其名下的这套房产判给了陈某的债权人。

昨日,针对郑女士一事,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原房东陈某在劳教期间,将房子卖给房屋中介公司,双方签订有购房合同但未过户。郑女士签订的购房合同属于二手合同,违反了房屋买卖相关规定,并且她未去房管部门备案,所以不受法律保护。

“房屋的产权归属,以房管部门的产权登记为主。”工作人员说,我国《物权法》规定,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而这套房子登记在陈某的名下,属于陈某的财产,所以法院才依法对其进行收缴拍卖,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应在规定时间内过户,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在线投稿
CopyRight 2009-2016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驻马店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 备案号:豫ICP备120237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