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 敏
近日,有两则同样的新闻引起人们关注,都是有人落井、民警救人的事。一则是5月10日,在市郊,一名75岁的老太太在麦田薅燕麦时,不慎跌入枯井中,后被消防官兵成功救出。另一则是5月5日,家住平舆县城德馨路北段的郭有如小朋友在麦地玩时,不慎掉进一机井中。消防官兵和群众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将落井小孩救出。
笔者又想起去年8月的一天,新蔡县消防官兵救出一老一少被卡在废弃水井中的祖孙二人。爷爷救孙子心切也被卡在夹缝里,他倒挂金钩,双手紧抓孩子双臂,直至有路人发现并报警。爷爷不幸遇难,小孙子成功获救。
为什么类似的事情经常发生呢?因为水井都是敞口井,没有盖儿,或是个废井,张大了口,是要吞人的。
我们的基层组织,井的所有者、管理者、使用者,为什么不采取措施给井加个盖儿,或把废弃的井填上呢?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明确规定,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尽到了应尽的义务,防患未然,不就可以避免悲剧的发生了吗?
基层政府有责任有义务管好这些事情,能否组织大排查,把所有的废井都填上,再将所有的井都加个盖儿?这不是多难的事,也不是干不了的事,而是没有人认真去做。
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吸取教训,及时补救,防患于未然。为了不再发生类似悲剧,赶快给水井加个盖儿吧!